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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

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

 (一)加大财政扶持力度。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10万元;对通过复审(含重新认定)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5万元;企业每认定1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资助1000元。市科技、发展改革、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资助立项时,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同等优先支持。
 (二)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。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加分(高层次人员加10分,中层次以下加6分);放宽调动入户政策。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调动、入户放宽至大专学历、初级职称和中级工;市级科技人才有关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支持,为高新技术企业招聘、职称评定、调动入户等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服务。
 (三)加大积分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政策支持力度。凡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流动人员,参与积分制管理的,在申请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时,每满1年积5分,最高限30分。


 (政策咨询: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电话:88303920)